重修/選課
重修策略:
1. 學生在校期間所修讀的課程(不含公共選修課),考試成績不及格者均須重修;
2. 學生須在重修課程開設的對應學期前2周內,到所在學院的教學辦公室辦理課程重修(體育課程重修時,學生須到體育學院教學辦公室辦理課程重修),以獲得課程重修的資格;
3. 公共基礎課程重修需與原修課程的課程名和學分一致,專業(yè)課程重修原則上選修下屆同專業(yè)開設的同類課程。若由于培養(yǎng)方案變更造成同專業(yè)的低年級不再開設需重修課程,或與原修課程學分不一致時,學生可以選擇跨專業(yè)同類課程,或同專業(yè)相近課程,學生重修課程需提交書面申請由所在學院分管教學工作的院長審批;
4. 若重修課程與正常授課課程在上課時間上發(fā)生沖突時,學生應盡量調換重修課程,若確實無法調整的,可在下一學年再申請重修;
5. 當某一門課程不及格人數(shù)達到20人及以上時,學院即向教務處申請單獨開課,上課時間一般安排在周六、周日;
6. 重修學生需參加對應課程的考試,考試合格者方可取得課程學分。參加重修的學生,缺課學時達該課程教學學時三分之一及以上的,不得參加考試;
7. 重修學生的正常課程考試與重修課程考試時間沖突時,可與課程任課教師協(xié)商或通過學院教學辦公室進行協(xié)調,盡量做到兩門課程均能參加考試。如確實無法調整考試時間時,學生應參加重修課程的考試,正常課程考試可申請緩考;
8. 在校學生第一次重修課程免費,第二次及以后重修須繳納一定費用,費用標準為85元/學分;
9.已結業(yè)學生回校重修課程時,須填寫重修課程申請表,并繳納一定費用,費用標準為85元/學分。重修學習期間食宿自理。
選課策略:
1. 選課階段:
(1)體育預選階段;
(2)選修、重修預選階段;
(3)補退選階段。
2. 選課程序:各專業(yè)選修課、通識選修課和重修課選課分為三個批次進行,在選課的各個階段,只要已選人數(shù)小于上限人數(shù)的課程,均可選,已選人數(shù)等于上線人數(shù)時,不可選,若已經達到人數(shù)上限,再點擊選課,會彈出提示“人數(shù)上限已滿”。
3. 注意事項:
(1)選課時間結束,一般不再安排補退選工作。若有個別特殊情況確需再辦理補改選的同學,包括緩考和往屆生申請重修、轉專業(yè)、隨下屆學習的同學,請在下學期開學后前兩周內到所在學院教學辦辦理選課手續(xù)。
(2)欲退選的課程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未辦理退選,將視為選課有效。學生選中的所有課程必須考試、考核(或重修)通過,否則不能正常畢業(yè)。